 |
校申請人資格: |
| |
本校「在職專任教職員工」及「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不含兼任教師、學分班學生、約聘僱員、研究計畫本助理、退休教職員、校友 。
|
 |
申請步驟(網址 http://laumt.lib.cyut.edu.tw/ ) |
| |
一 |
線上申請帳號, 請先至「中部校院圖書館聯盟跨校讀者管理系統」 http://laumt.lib.cyut.edu.tw/ ,填寫基本資料及設定密碼。 |
| |
二 |
待基本資料審核通過,接獲 E-mail 通知後,再登入系統選擇欲申請之聯盟館。 ( 每人最多可申請兩館 ) |
| |
三 |
者接獲申請學校審核通過 E-mail 通知,請於 5 日內親持 教職員證或學生證及一吋相片一張( 於照片後方填寫您的姓名及學號 ),至本館一樓流通櫃檯辦理「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借書證」並領取申請表。 如逾期未繳交照片者 , 視同放棄。 |
| |
四 |
持本校本館簽證之申請表、「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借書證」、教職員證或學生證及身份證,於 15 天內(假日順延)親自至聯盟館辦理登錄手續,逾期申請表自動作廢。註:請於申請表上所註明的申請日期之後的十五天內到所申請的學校辦理資料登記;若逾期該申請表則自動失效,他校承辦人員得拒絕登錄。 |
| |
註 |
於申請表上所註明的申請日期之後的十五天內到所申請的學校辦理資料登記;若逾期該申請表則自動失效,他校承辦人員得拒絕登錄。
|
 |
注意事項: |
| |
一 |
「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借書證」可自由進出聯盟館,並可向聯盟館辦理借書 手續。 |
| |
二 |
閱冊數三冊,借期 21 天,不提供續借及預約服務。 |
| |
三 |
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借閱辦法」第五條,讀者借書權利有效期限 |
| |
|
1.借書權利有效期限一年,從當年 8 月 1 日 至次年 7 月 31 日 ,但畢業班者例外,其截止日期為每年 4 月 30 日 。 |
| |
|
2.申請人修業年級若為所屬學校規定之修業年限最後一年者,視為畢業班學生。申請人為畢業班學生者,其申請表上應加以註明,並由所屬學校圖書館簽註。有特殊情況繼續修業者,待其新學期註冊後,得憑學生證重新申辦。 |
| |
|
3.借書權利有效期滿後擬繼續借書者需重新申請,申辦日期自每年 8 月 1 日起至額滿為止。 |
| |
四 |
本館受理申辦「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借書證」的時間: |
| |
|
星期一 ~ 五 8 : 30 ~ 12 : 00 ; 13 : 00 ~ 17 : 00 (星期六、日不受理) |
| |
五 |
借閱圖書如逾期,須繳納滯還金;每冊逾期一日以新台幣伍元計。其他相關規定,依各聯盟館之借還書相關規則辦理。
|
 |
任何疑問請洽讀者服務組電話: 381096 |